《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7 年 5 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豫政〔 2017 〕 28 号?)。省政府《专利奖励办法》印发后,按照市领导指示,知识产权局对我市 2014 年出台的专利奖励办法进行了修改。

二、我市 2014 年设立专利奖情况

截止目前, 18 个地市设立专利奖的有四家,分别是郑州、新乡、南阳、安阳。我市于 2014 年设立专利奖,并制定下发了《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安政文〔 2014 〕 92 号)。奖项设置为两项:设专利优秀奖、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其中专利优秀奖不超过 10 项,每项奖励 2 万元 ; 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不超过 5 项,每项奖励 1 万元。截至目前,已评选两届。

2014 年,“生活垃圾联合分选装置”等 8 项专利被授予安阳市专利优秀奖,刘天平等 4 人被授予安阳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2016 年,“槽帮锻造工艺”等 10 项专利授予安阳市专利优秀奖,王志军等 4 人被授予安阳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三、新出台专利奖励办法主要修改内容

(一)奖项设置与省专利奖一致。将 2014 年我市专利奖励办法中,设置的“专利优秀奖、优秀专利发明人奖”,修改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提高了奖项的奖励数额。

1. 特等奖每项 10 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一等奖每项 5 万元,二等奖每项 2 万元。大大超过了 2014 年专利奖规定的 2 万、 1 万奖励额度。特等奖奖额参照省奖一等奖确定。

2. 对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含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 50 万元、 5 万元的奖励。(参考鹤壁市情况)

3. 荣获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 10 万、 5 万、 2 万、 1 万元的奖励。(参考鹤壁市情况)

(三)倾斜于发明专利的奖励。特等奖只对发明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不少于 2 ∕ 3 。

(四)明确了安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参考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安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和市人社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国资委等行政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安阳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

  《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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