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 2 1 〕 66 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安阳市财政局关于科技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的通报》( 安科〔20 2 1 〕 36 号 )要求,通报结论为“暂缓”的“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在抢救急救心肺功能衰竭病人中的应用”等 2 个 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已按照《安阳市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财教〔201 8 〕8号)及专家意见进行了整改,并在规定时间提交了整改材料。
市科技局于9月 2 日 聘请专家对上述整改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该 2 个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同意其通过验收 。
附件 : 通过验收项目清单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 2 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