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 和主要依据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安阳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一规范安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参照《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市卫健委联合制定了市科技局、市卫健委联合制定了《安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
二、主要内容
《 安阳市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分为六章 23条, 主要内容为:
第一部分是总则 。主要明确了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的建设依据、 任务 、 整体规划等 。
第二部分是组织管理。
1. 是 市科技局、市卫健委是中心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中心的建设布局规划。
(二)组建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批准中心的建立、调整和撤销;组织开展对中心的绩效评估和检查等工作。
(四)研究制定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相关政策措施。
2. 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心的建设实施,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二)建立健全中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有利于中心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三)做好中心开展临床研究等的条件保障工作。
(四) 做好国家、河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培育工作。
第三部分是申报和评审。 主要内容包括: 申报中心的单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安阳市境内注册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法人单位,专业优势明显的二级以上医院法人单位或通过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JCI)认证的医院法人单位。
(二)在申报领域具有省、市内先进的临床技术水平,诊疗设备先进,有一定规模的门诊及住院量,具有开展先进医疗技术研究的基础条件。
(三)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近五年在申报专业领域主持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等。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
(四)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中 心的评审程序 分为 形式审查 、 能力评估 、 综合评审 、 社会公示 、 发文确认 等程序。
第四部分是运行管理。 主要内容是: 中心依托所在的法人单位建立,中心所依托的法人单位是中心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托单位优先保障中心建设发展所需的人、财、物等条件。 中心主任受依托单位委托,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具体落实中心的建设和研究工作。管理部门以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交流合作、临床新技术和药物临床试验“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支持推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要科学规范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第五部分是绩效评估。 管理部门对中心实施绩效管理,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自评,每二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参与绩效评估的中心总数的30%。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管理部门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优秀的中心予以重点支持;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中心,予以通报并责成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被撤销的中心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六部分是附则。 主要内容是 中心统一命名为“安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