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全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 “ 十三五 ” 全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 2021 〕 346 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发改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报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确定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为全省节能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张长营等 5 名同志为全省节能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用能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安阳市 “ 全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 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372-2550434

地 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东段 586 号 B632 室

 

 

2022 年 2 月 16 日

附件: 安阳市“全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docx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