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科技服务机构考评奖补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安阳市科技服务机构考评奖补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依据及背景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安办文 〔 2021 〕 17号) 和《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 2021 〕 62 号 ) 文件 精神,规范 科技 服务 行为,提升科技服务水平,激发科技服务活力,促进科技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我市创新主体,制定了《安阳市科技服务机构考评奖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奖补措施引导 服务机构秉承立足长远、服务全程理念,帮助企业做好整体服务规划,既做眼前更重长远,与服务对象企业共发展。

二、 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技服务机构备案基本条件

1、安阳市 域内独立 法人单位;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能够科学规范开展各项业务;

3、在安阳市配备有稳定专业的科技服务团队, 团队成员由技术、政策、财会等专业人员组成 ,团队中60%人员且最低不少于3人应在安阳市缴纳社保 满 6个月 以上, 或者是在安阳领取养老金人员。

4、有良好的社会认可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服务机构开展的业务主要内容

1、辅导企业设立研发辅助账,做好研发费用归集, 帮助企业完成技术合同登记交易 ;

2、辅导企业完成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认定 ;

3、帮助企业完成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孵化载体等申报时所需材料的规范和整理;

4、科技部门其他相关业务。

(三)对科技服务机构的 考核评价

对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分为绩效评价和满意度评价两部分,采取100分制,其中绩效评价占70分,满意度评价占30分。绩效评价由服务机构填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打分; 满意度评价由机构服务对象填写。

绩效评价指对机构服务成效的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服务企业数量及效果,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

满意度评价指服务对象对机构的满意度的评价,采取问卷形式组织,由服务对象填写。

服务机构评价采取满分100打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分别对应不同星级,具体情况如下:

(1)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星级为五星 ;

(2)评价得分 70 分至85分(不含)之间为 良好,星级为四星 ;

(3)评价得分60分至 70 分(不含)为合格 ,星级为三星 ;

(4)评价得分低于60分 (不含) 为不合格。

(四)对科技服务机构的监管与奖惩

    安阳 市科技局指定管理部门安阳市科创院对服 务机构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发现服务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管理混乱、有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发生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等 行为的, 对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监督其整改。

安阳 市科技局 根据市科创院的考评结果定期在安阳科技网公布服务 机构规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效、企业评价等综合评估指标 ,对于优秀的服务机构,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 要 为其提供必要的信息推介 和 宣传。

对服务机构的奖励,按照以下内容执行:服务机构 辅导的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完成一家,给予服务机构 3 万元 奖励 ;首次认定后,服务机构继续服务且所服务企业 3 年内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的 ,给予服务机构 2 万元 奖励 。辅导规 模以 上企业建成国家级、省级 创新平台 的, 分别奖励 服务机构 120 万、 4 万元 ; 辅导非 规模以 上企业建成国家级 、 省级 创新 平台的 ,分别 奖励 服务机构 60 万元、 2 万元。指导企业开展研发 费用归集 , 总额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 1 ‰给予 服务机构 奖励。单个服务机构 每年 累计奖励不超过 150 万元。

安阳市 科技服务机构 诚信档案不良记录名单, 将 在 安阳科技网对 全社会进行公告, 安阳市科技局 3 年内不 再 受理 名单 机构备案申请, 名单 机构 3 年内不 得 享受安阳市科技奖励政策资金支持。

三、主要工作流程

(一)各科技服务机构到市科技局进行备案;

(二)各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时,同步对《安阳市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评价表》(附件1)中明确的有关项目进行备案;

(三)市科技局每年对科技服务机构上年度开展工作组织一次绩效考评,兑现有关奖补政策。

 

安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安阳市科技服务机构考评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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