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

1.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

2.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省新型研发机构)。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1.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1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2.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0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技术合同。

二、相关要求

1.网上填报时间为:2022年8月8日8:00-2022年9月5日18:00(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关闭)。

2.书面申报 材料 一式三份, 于 9 月 8 日 12:00 前报市科技局 成果 科 ( 406室 ) ,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电子文档、《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文档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联系 方式 : 陶 剑   周 鹭    3665517

电子邮箱: aykjjcgk@163.com

附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 2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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