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要求,通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用的 6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 20 22 年 8 月 24 日至 9 月 2 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 聘 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 聘 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 聘 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 聘 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 聘 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 聘 用。
咨询电话: 0372-2550751
监督电话: 0372 - 2550638
来信请寄: 安阳市党政综合楼 市发改委纪检派驻组 (收)
邮政编码: 455000
附件: 安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2022年8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