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建设新时代区域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7号)和 《安阳市进一步提高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 (安科〔2022〕25号) 文件要求。市科技局联合市税务局、市统计局以2021年企业研发费用为基准,同时参考2018年、2019年、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 为纳入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规上工业企业和研发投入在50万元(含) 以上的科技型企业进行研发费用首次和增量部分核算 ,现将企业研发补助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2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企业科 3665519
监督电话: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3665510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