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 安阳 市 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基础) 动态管理,促使全市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能力提升,根据《安阳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安政办〔 2021〕62号) 、《安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及安阳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科 〔 20 12 〕 79 号 ) ,市科技局开展了市级 农业科技园区 和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单位申报、 县(市、区)科技 主管部门 评审考核 、 市科技局抽查 及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等环节,现将 2022年市级 农业科技园区 和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 202 3 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0 日,共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做详细表述。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客观准确、依据确凿,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举报,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市科技局 农社 科: 0372-36655 1 6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0372-3665510
附件: 1.安阳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绩效评价结果.wps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