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豫财建〔2024〕5号)要求,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县(市、区)工信、财政、科技、发改四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安阳市四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市车辆生产企业上报的2017-2021年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核查了申报车辆的公告、推荐目录及主要参数、运行里程、销售发票、零部件发票、注册登记、申报数量、申报金额等信息,根据专家核定结果,结合国家监管平台安全监管服务系统(https://cmsp.evsmc.cn/)数据核对情况,经研究,安阳市德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德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2家企业申报车辆符合条件,现将拟申报车辆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
联系电话:0372-3233067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