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安阳市智能网联汽车(含无人配送车)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运营,培育制造业新的增长点,市工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1〕97 号)、《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试行)》(豫工信联装〔2021〕120号),参考借鉴无锡、重庆等地做法,结合安阳实际,起草了《安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将该文件于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1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3月19日,未征得反馈意见,特此公告。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