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支持鼓励 安阳市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依据《 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 > 和 < 安阳市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 > 的通知》 ( 安办文 〔 20 21 〕 17 号)有关规定, 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主体单位申报,市科技局核查 , 现将各单位申报材料受理情况 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 市 科技 局 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市 科技 局 科技成果转化与 区域创新 科 3665517
监督电话: 市 科技 局 机关纪委 3665510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