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运行〔2025〕9号)(以下简称“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材料按省厅文件“企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准备。其中,在统计局规上企业库截图,为2025年3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失信惩戒信息查询截图,通过“信用河南”首页查询显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信息、诚信承诺书、企业概况等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收入数据需同时提供税务系统申报表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2、企业满负荷生产认定数据资料,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提供。申报企业为“主要能耗为电力的直供电企业”的,填报附件2;使用营业收入认定满负荷生产的企业,可参照附件2样式填报。

3、使用营业收入作为满负荷生产认定标准的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每月营业收入数据需提供企业税务系统申报表,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二、有关要求

1、各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企业申报的初审工作。于4月7日前将初审后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同时,将申请资金文件、企业申报汇总表、资金情况表、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共4份)分别报送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2、市级配套部分市与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即各区承担市区应配套资金的60%,原安阳县西部乡镇由目前所在区全额负担。各区财政局请将本区应负担部分于4月15日前上交市财政局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安阳永明支行;账号:41001504210050001545),并将资金审批手续和缴款凭证上报至市财政局,由市级统一上缴省厅。

3、林州市、安阳县、滑县、内黄县、汤阴县等五县(市)企业申报审核工作由各县(市)自行组织。4月15日前,五县(市)资金申请相关文件按省厅文件要求分别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共4份)。4月19日前,五县(市)财政部门资金审批手续和缴款凭证上报至市财政局。

对不按规定、逾期将市县应负担部分奖励资金上交的,省财政不再奖励。

4、在省满负荷生产奖励基础上新增的市级奖励政策,即“对一季度满负荷生产、工业产值达到2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0%、100%以上的由各县(市、区)给予5万元、10万元财政奖励”,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申报审核及奖励工作。

联系电话:安阳市工信局运行科 3233016

                 安阳市财政局科技与企业科 5109179

附件: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2025年分月用电量及峰值计算相关情况表

   3.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申报汇总表

   4.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奖励资金情况表

   5.2025年第一季度规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资金汇总表

   6.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7.县(市、区)工信部门及电力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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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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