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阳市科技孵化载体管理办法》(安科〔2024〕47号)、《安阳市科技孵化载体运营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安科〔2024〕4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经认定(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考评指标
结合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根据《安阳市科技孵化载体考核评价指标》(附件1)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评分类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与不合格(D)四档 。孵化载体依托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分类考评,孵化器归为一类进行考评,众创空间归为一类进行考评。
四、考评流程
(一)运营单位申报。 孵化载体提交申请书和佐证资料(见附件2)、2024年度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3)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见附件4);孵化载体如有发生名称、面积、运营主体、场地位置等变更情况,填写附件5,并附情况说明及佐证资料;申请停止运营载体的填写附件6,并报送停运情况说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县区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填写《安阳市孵化载体申请变更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安阳市孵化载体停止运营汇总表》(见附件6)、《安阳市孵化载体考核评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三个表格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市科技局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企业科。
(三)组织考核评价。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评审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工作,根据考评实际情况统一确定优秀比例。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汇总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前。
(二)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孵化载体考评工作,以评促建,督促辖区孵化载体按要求参加考评,确保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未按时提交考评材料的孵化载体,此次考评按不合格处理。连续2次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载体资格。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地址:安阳市科技局企业科
联 系 人:张田金 0372-3665519
邮 箱: aykjqyk@163.com
附 件:申报汇总材料模板.doc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