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安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安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安工信〔2024〕71号)属于到期接续性文件,经评估需要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8日,执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附件:安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阳市公安局  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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