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 2025 〕 55 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市农业科技园区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安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及管理办法》(安科〔 2023 〕 14 号),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农业科技园区认定范围:我市范围内的管理机制新、技术力量和创新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比较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各类农业园区。
2. 区域布局科学。园区区域定位在乡(镇、办事处)及以上范围,要求相对集中成片,有一定的规模和明确的地理界线,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和功能分区,产业链明晰。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3. 产业特色明显。园区的发展定位应该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先行区和示范区,要有明确的主导产业,符合区域农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主导产业数量不超过 3 个,要有明显的产业示范带动作用,能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升级和规模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 科技含量高。园区农业科技水平要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有一定的研发能力、基础条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至少拥有 1 个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作为技术依托单位,拥有比较完善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
5. 社会经济效益高。要求综合效益显著,经济效益指标要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土地生产率高于所在县(市、区) 20% 以上;人均产值、人均利税高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
6. 生态效益好。园区生态效益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环境(水、气、土壤)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废弃物(废物、废水、废气)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土地和水资源实现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7. 运行机制新。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土地运作机制和园区管理体系及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农业科技园区认定条件的,由园区建设单位或专业合作组织向所在县(市、区)的科技局提出申请,填报相关材料,经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对经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最后由市科技局发文正式公布。
三、申报材料
1. 安阳市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申请表(附件 1 );
2. 安阳市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附件 2 );
3. 与技术依托单位联合情况的相关材料;
4. 其它证明材料(效益情况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 正式行文推荐 。将申报材料一式 5 份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电子版发送至: aykjjnsk@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志鹏 王泽洋
联系电话: 0372-3665516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 833 号 40 6 房间
文件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安科〔2025〕55号.pdf
2025 年 10 月 1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