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要求,依据成本监审结果并结合学校实际运行情况,拟于2026年秋季开学时起调整安阳市第一中学、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安阳市光明中学三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
拟调整的收费标准:
安阳市第一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20元/生/学期
安阳市开发区高级中学、安阳市光明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为300元/生/学期。
信函请邮寄至文峰大道东段568号,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455000
电子邮件请反馈至: aysfgwwjk@163.com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17日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