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县区、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1年3月2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县区、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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