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和专家分析研判结果,11月22—24日,受持续西北冷空气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以良为主。为尽量减少应急减排措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2日12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据预测预报,11月25日开始,我市再次迎来污染过程,将有可能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指导有关企业和单位,统筹安排好生产经营,尽量将应急减排措施的影响降到最低。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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