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7月15日,督察组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情况。经认真梳理,共涉及我市25项问题,其中共性问题22项、个性问题3项。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督察整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和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高质量富美鹤城建设的生态底色,让人民群众从良好的生态环境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坚持“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部门管行业”,高位推动、分级负责,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协助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牢牢把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梳理督察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找准问题关键,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对照反馈问题,逐句分析,逐条归纳,逐项盘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拉单挂账,建立“四张清单”,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整改措施有力落实、整改任务有效完成,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坚持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坚持即知即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针对督察组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全面对标检查,查找薄弱环节,严格立行立改,强化常态长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注重解决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以整改促进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推进。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加快落实整改,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保证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理念更加牢固。督察反馈涉及我市的25项具体问题(共性问题22项、个性问题3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力争2021年全市PM10 达到96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 达到56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7.53%以上,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省定目标,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安全利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用地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四、整改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而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与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贯通起来,与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于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自觉主动学、全面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真正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落实《河南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快编制《鹤壁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二是规范黄河水资源利用。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加强区域流域统筹协调,规范年度用水计划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严格引黄调蓄工程项目手续办理,依规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出现违规“人工造湖”问题,完善提升相关水利设施调蓄灌溉功能;严格取水用水监管,防止企业超计划用水。以地下水漏斗区为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地下水监管;开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三大行动,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三是加快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黄河“清四乱”行动,全部清退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鱼塘养殖,恢复湿地生态,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鱼塘养殖监管,促进鸟类保护和渔业生产和谐共生。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矿山非法越界开采行为,规范“开发式治理”工程秩序,综合采用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实现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应治皆治。四是加快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1 10 7”政策体系,明确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坚持全市统筹、目标引领、分类施策、安全降碳,抓深抓实抓细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落地。强化“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应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三)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一是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按照《河南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利用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在规划编制、土地供应、手续办理、经费保障上统筹考虑,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项目落地。二是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面开展污水、雨水管网整治改造,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分类投放参与度;统筹协调县区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能力,将垃圾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发挥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尽量压减填埋量;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监管,逐步消减渗滤液存量;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
(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推进鹤壁天舟铁路物流园专用线建设,确保三季度开工。进一步压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主体责任和部门责任,全面完成淘汰任务。加快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二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保护,确保“一渠清水北上”。开展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因村施策分类整治;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明确责任部门、运维主体、资金渠道和管理办法,建立运维管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减少小散户粪污乱堆现象。进一步提高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加强全过程监管,规范处置设施运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法、安全处置。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调整鹤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宣传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追责问责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相关市直部门分别调整或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四张清单”,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强化督导检查。成立市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建立闭环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调度和现场核查,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严格验收销号。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开展重点整改任务专项督办,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市、县宣传联动机制,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境违法典型案件查处问责情况,营造浓厚整改氛围,凝聚强大整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