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
索 引 号 | F1000-0201-2022-4089666 | 发文字号 | 鹤政办〔2022〕23号 |
发布时间 | 2022-05-30 00:00:00 | 成文日期 | 2022-05-23 00:00:0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失效时间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鹤政办〔2022〕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全市中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高效、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22〕2号),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重点领域发展,加快中介服务开发区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促进中介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打造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为高质量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新培育20家以上中介服务业规上企业、5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重点服务领域全覆盖、行业门类全覆盖和规上企业全覆盖),构建规上企业为龙头、特色中小微企业为补充的中介服务业发展格局。
到2025年,围绕科技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9大重点领域,各培育2—3个知名度高、信誉度好、竞争力强的中介服务品牌机构,鹤壁市中介服务开发区建设初具规模,中介服务供给能力、市场活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中介服务业发展体系。
二、重点领域
(一)科技中介服务。重点发展科技咨询、科技经纪、科技评估、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充分发挥鹤壁科技大市场科技资源积聚作用,组织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培训、技术经纪人培训等,培育一批综合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推进中检集团鹤壁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等载体建设,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人力资源服务。重点发展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劳务派遣、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快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鹤壁基地(鹤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扶持和培育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吸引省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打造一批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打造豫北地区具有集聚、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金融中介服务。重点发展融资担保、金融租赁、金融信托、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财务顾问等服务。加快发展金融要素市场,完善监管制度,推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创新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模式,形成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咨询服务。重点发展规划咨询、管理咨询、决策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环保咨询等服务。加大高层次咨询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引进国内高端咨询服务机构,促进我市咨询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提高我市咨询服务业层次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五)信用服务。重点发展信用评级、征信、管理等服务。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建立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部门指定主体信用记录采集工作,并共享至鹤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与大数据机构进行合作,选择不同区域、行业、领域进行信用风险的分析、监测和预警,为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六)法律服务。重点发展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开拓金融投资、企业兼并重组等法律服务领域,参与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积极作用,提高仲裁机构专业化水平和化解纠纷能力。加强公证与司法审判、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相衔接,参与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七)会展广告服务。重点发展会议、展览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服务。支持朝歌文化园鹿台阁、会展中心等场馆举办大型展销活动,提升中原(鹤壁)文博会、中原(鹤壁)食博会、民俗文化节、樱花文化节等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专业、特色会展品牌。推动广告服务数字化转型,支持广告经营企业联合重组和集约化经营,培育创意水平高、竞争实力强、能够承接高端广告业务的大型广告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会计评估服务。重点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价格评估等服务。拓展会计、税务及评估服务参与经济转型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将非营利组织和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服务范围。积极培育和引进规模化、专业化的事务所,鼓励资产评估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创业投资评估、灾害补偿评估等业务,推动房地产评估机构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九)贸易服务。重点发展贸易、报关报检、货物运输等代理服务。鼓励企业完善国内外服务网络,培育高开放度功能型贸易平台。加快推进鹤壁综合保税区建设,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货代企业在鹤设立区域性和功能性总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主要任务
(一)放宽市场准入。深化中介服务行政审批改革,取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协会商会能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事项的行政审批,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定或以备案等方式变相设定前置行政许可。对新登记注册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名称核准、集团设立、投资人资格、经营范围、营业场所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条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二)加强主体培育。加大中介服务业招商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中介服务品牌机构,填补我市中介服务空白领域,提高传统优势领域竞争力。支持大型中介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实施行业内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开展连锁化、网络化经营,做大规上服务业企业规模。推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中介服务机构,鼓励民营中介服务机构组成联合体参与大型项目、重大课题招标。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强化品牌意识,提高品牌注册、运用和管理水平,走品牌化发展的道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
(三)支持产业集聚。加快鹤壁市中介服务开发区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开发区基础设施、人才和政策优势,建设一批高品质商务楼宇,盘活改造一批存量楼宇,打造高端中介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吸引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特别是品牌机构、总部机构入驻。支持有关县区围绕当地优势和发展需求,建设一批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入驻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培育一批中介服务园或特色楼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四)强化人才支撑。完善中介服务业人才培养机制和职业教育体系,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开设中介服务业相关专业或课程。对符合现行就业扶持政策有关职业培训补贴规定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将中介服务高端和紧缺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及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五)创新服务业态。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与创新,探索“网上中介超市”“互联网 政务服务超市”等新业态新模式,建设统一的中介服务事项库、中介服务机构库、中介超市信用信息库等数据库,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六)健全诚信体系。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信用档案、披露和承诺制度,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将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作为行业评优表彰、政府采购以及政府实行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
(七)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投资者以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作价出资设立中介公司;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技能、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设立中介合伙企业。支持中介机构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等方式融资。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期限,扩大信贷规模,优化审批流程,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融资便利。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机构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支持,引导各类资本投资中介服务业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鹤壁银保监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跟踪服务,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引导行业规范发展;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对中介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二)完善统计分析。加强中介服务业统计调查研究,完善中介服务业行业分类,研究建立我市规模以上中介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加强中介服务业发展信息发布和监测分析,为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和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三)推进行业自律。坚持“应脱尽脱”原则,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全面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充分发挥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指导、服务、协调、自律和反映诉求等功能,开展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管理格局。
(四)加强监督管理。大力整顿中介服务业市场秩序,改善执业环境,打造良好、有序、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分类监管,建立重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清单制度。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价质相符。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