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23〕41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提升我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豫科〔2022〕159号)要求,现对91项县(市)创新引导计划项目予以立项支持(见附件)。请按照项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充分发挥项目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