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鹤壁分院(鹤壁市高质量发展研究院)2023年定向选调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根据报考人员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按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湘江路与芝麻官小巷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鹤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2楼视频会议室。
三、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证件: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2023年定向选调高层次人才面试确认登记表》(附件2,按表格“填表说明”的要求规范填写,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附件3)。已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离职且现在没有工作单位的,应试人员须提交离职证明(附件4)。
6.职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5)
7.《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2023年定向选调高层次人才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四、面试资格复审要求及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2.凡主要信息不实以及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不齐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3.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适岗能力测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咨询电话:0392-3261220
鹤壁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