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郭现卫等“鹤壁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信息索引号: 410601000000000000/2023-63426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字号: 鹤政[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2日 发文机关: 鹤壁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郭现卫等“鹤壁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10:05 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平安鹤壁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和受到不法侵害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灾害事故英勇斗争,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决定授予郭现卫、郑伟、王海利、阎昱廷等4名个人,淇县兴达公交有限公司,孙胜利、孙明栋、史帅辉,李一达、牛棚、许腾、暴盛华等3个群体“鹤壁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给予4人每人10万元、3个群体每个群体20万元的奖励。

希望全市人民向先进模范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美德,积极投身平安鹤壁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鹤壁市见义勇为模范名单(第二届)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鹤壁市见义勇为模范名单(第二届)

一、个人(4名)

1.郭现卫 浚县屯子镇郭家庄村村民

2.郑 伟 淇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速中队队长

3.王海利 鹤壁同力集团司机

4.阎昱廷 淇滨区泰山路办事处阳光美邸小区居民

二、群体(3个)

1.淇县兴达公交有限公司

2.孙胜利、孙明栋、史帅辉群体

孙胜利 浚县白寺镇东许庄村村民

孙明栋 浚县白寺镇东许庄村村民

史帅辉 浚县善堂镇史小寨村村民

3.李一达、牛棚、许腾、暴盛华群体

李一达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辅警

牛 棚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辅警

许 腾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辅警

暴盛华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辅警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