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高企办〔2023〕1号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河南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kjt.henan.gov.cn/2023/06-02/2754910.html)附件1请按照要求,做好各辖区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万人助万企”、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工作部署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意识,严格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和申报服务工作。请各县区仔细研读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材料申报工作。须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附件3)发送给辖区内符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
二、各县区科技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进行审核。由各县区科技部门向市科技部门出具推荐函或文件,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须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税务管理部门。同时,各县区科技部门汇总整理辖区内拟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并拷贝至U盘一式三份(初次资格审查一式一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以及知识产权明细表、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电子文档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科。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纸质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备案存档。保存期为5年(有争议的除外)。
三、请各县区对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信用核查(在信用中国、信用河南两个平台查询),无严重失信的,符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出具推荐函和企业诚信承诺书报送到市科技局。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11)只在市科技局留档,不附加到国家高企申报材料内。
四、请各县区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报送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申报材料,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前,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前。各县区科技部门汇总整理辖区内拟推荐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并拷贝至U盘一式一份,报送到市科技局进行资格审查。
五、请各县区按照省通知内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和异地搬迁相关规定要求(见附件5和附件6),核实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异地搬迁事项。第二批、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报送时间为7月中旬、9月下旬。科技部门对企业变更类型进行判断,指导企业组织变更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出具报告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情况汇总表》(附件5附7),将变更县区推荐文件一份和企业变更申请材料电子版拷贝至U盘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科506室。企业的纸质变更申报材料按照高企认定申报材料要求由市科技局备案存档,保存期为3年。
六、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县区科技部门须于6月20日前将各县区入库培育企业名单(附件9)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科50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bskjjgxk@126.com。
七、汇总推荐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名单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要求,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入库专家。省高企认定领导小组负责专家的征集汇总及推荐入库工作,按技术专家、财务专家两类分别推荐(附件10),尤其要注意积极推荐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各有关单位请于6月20日前集中将征集的专家名单纸质版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科506室,电子版发至邮箱hbskjjgxk@126.com。
八、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年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动态监督与检查。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若发现辖区内有效期内的高企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在8月底和11月底前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批复后由当地科技部门牵头组织复核。省高企认定领导小组在每年9月底和12月底将复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需取消资格企业名单在“高企认定网”上公告。
复核过程中,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除(五)款外)、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情况的企业,按《认定办法》规定办理;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产生异议的,应以问题所属年度和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规定进行复核。
九、其他事项:
1、材料受理(报送)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203号506室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与成果转化科。
2、工作邮箱:hbskjjgxk@126.com。
3、各部门咨询电话
鹤壁市科技局高新科:3328151
鹤壁市财政局税政科:3326761
鹤壁市税务局所得税科:339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