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相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与出版的积极性,发掘和培养优秀科普创作人才,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图书类

参选科普作品(图书类)应是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的原创性,申报作品知识产权清晰,不存在版权争议,符合版权法的有关规定;

5.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微视频类

参选科普作品(微视频类)应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4.作品应在国家级、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中文简体,配音和解说使用汉语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7.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

8.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形式

科普作品需通过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相关单位推荐申报。只接受由第一作者提交的科普作品,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必须在鹤壁市行政区内。

(二)报送方式

1.图书类作品提交《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类)推荐表》(附件2)的电子版、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寄申报的图书作品5份(套)、盖公章的纸质版《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类)推荐表》(附件1)至指定地址。所有申报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2.微视频类作品提交视频文件、《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微视频)推荐表》(附件3)的电子版、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至指定邮箱,邮寄申报的微视频光盘5份(套)、盖公章的纸质版《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微视频)推荐表》(附件2)至指定地址。所有申报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3.按照《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3)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申报日期

申报(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鹤壁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

联系人:底飞 18603928316  李华健 17639920590

邮箱:hbskjjrchzk@163.com

地址:鹤壁市淇滨大道203号512房间


附件:1. 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优秀科普作品(图书、微视频)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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