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鹤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17:24 来源: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为指导和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近日,市政府对《鹤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随着人员流动量大,易引起常规、新发和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输入,将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是预防、控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导性文件。我市原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2019年印发,且机构改革后部分相关政府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原有预案已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为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全市各级能够迅速、有效开展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不利影响,《鹤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须相应调整,2023年7月,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我市实际,同时借鉴新冠肺炎防控部分经验,牵头组织对《鹤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本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事件按照《鹤壁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
四、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响应与终止、善后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附件等8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支撑,明确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有序,措施果断;科学精准,加强合作”工作原则,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
(二)应急组织体系。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可设若干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防控、医疗救治、社会稳定、科研、宣传、外事、物资保障及大数据支撑等9个工作组,完善了指挥机构、执行机构和工作组职责,县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建多部门、多单位、多行业的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了专业技术机构。
(三)监测、报告、评估和预警。明确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针对本行业、本领域所涉及的事件风险开展日常监测。明确报告单位和报告人,规范报告时限和程序,完善报告内容及形式。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事件风险分析和评估。各相关行政部门实行多点触发自动预警提醒,突出“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
(四)响应与终止。包括响应原则、响应分级、响应措施、响应调整、响应终止等。按照《鹤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措施和处置措施,明确了响应终止条件。
(五)善后处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上位预案和本级总体预案的内容,结合实际,完善了恢复生产、调查评估、社会救助等具体工作举措,做到统筹兼顾。
(六)保障措施。包括技术保障、经费和物资保障。注重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专业机构能力水平,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明确资金和物资保障内容,加强通信和交通保障,提倡开展科研交流,规范了应急演练内容和形式。
(七)附则。包括名词解释、预案管理、预案实施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新发传染病、国内尚未发现传染病进行解释说明。规范了本预案的管理主体、修订情形及备案的相应内容。
(八)附件。包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五、主要举措调整情况
(一)完善了工作原则。本次修订,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论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工作原则。
(二)理顺了指挥体系。新建立指挥执行机构,确定指挥机构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机构的职责。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对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新增市委网信办、外办、统战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局、医保局、政务服务大数据局、通信管理办公室、鹤壁车站、滑浚站、鹤壁海关、市政府口岸办、慈善总会等成员,并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三)明确了单位责任。规定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预案规定,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针对本行业、本领域所涉及的风险开展日常监测,各部门做好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同时与各部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科学研判可能导致的事件风险。应建设实时预警系统,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切实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卫生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经济损失和财产损失。
(四)运用了信息技术。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于事件应急处置,在事件监测报告、风险评估、预警预测、病原溯源、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重点人员追踪排查、防控救治等方面充分发挥优势,提升各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