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2023年抢抓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十条政策措施》(鹤政办〔2023〕1号),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第1条、第2条政策申报工作。其中,第1条政策,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共60家,拟奖励金额合计363.9万元;第2条政策,经过企业自愿申报、县(区)评审推荐、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等程序,确定河南邦维高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气囊涂层平织布涂层、织带染色和DB携行具套装、作战套服项目为拟支持项目。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1、2)。
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市工信局 3300268 3328906
市财政局 3314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