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
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依据豫工信办企业〔2023〕208号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20〕98号)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要求各县区至少推荐1家。
二、各县区要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认真填写《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提出推荐意见。各县区主管部门需与被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材料真实性进行面谈,谈话结果写入推荐文件。
三、请各县区于12月5前将推荐文件(含现场核查真实性说明、推荐汇总表、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等有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信局企业服务科,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gxjzx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梅喜刚 3300355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