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科〔2023〕67号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鹤壁市科技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鹤科〔2018〕31号)、《鹤壁市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鹤科〔2020〕68号)、《鹤壁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鹤财〔2022〕8号)及《关于组织开展鹤壁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科技扶贫计划项目,2021、2022年度鹤壁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进行了验收。经专家组评议、市科技局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同意“垃圾焚烧发电烟气处理技术推广与应用”等3个项目通过验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