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我市各类科普场所和载体的宣教优势,提升广大公众科学素质,促进我市科普事业蓬勃发展,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鹤壁市科普基地的通知》(鹤科〔2023〕39号)有关要求,经县区、市直主管部门推荐、受理公示、形式审查、专家现场考察和审阅资料、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依托鹤壁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等10家单位开展鹤壁市科普基地建设。
按照《鹤壁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第十五条“本办法出台前被批准建设的省科普基地直接备案为市科普基地”有关精神,对我市已入选省级科普基地建设单位的3家单位(河南鹤壁国土开发有限公司、鹤壁市科技馆、鹤壁淇水鹿苑工贸有限公司)备案为市级科普基地建设单位。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1日—12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鹤壁市科技人才与开放合作科:0392-332815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392-3316230
联系邮箱:hbskjjrch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