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鹤壁市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 》《 鹤壁市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县区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组建 第二 批 2 家市产业研究院。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联系电话:0392-3316106
监督电话:0392-333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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