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科〔2024〕27号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鹤壁市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鹤科〔2020〕68号)要求和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24年度鹤壁市科技惠民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人口健康领域。围绕常见多发慢性疾病、传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支持疾病早期识别、诊断、治疗新技术推广应用;围绕生殖健康,支持儿童重大先天性疾病、妇女儿童重点人群早筛干预等先进技术推广;针对老年共病管理与照护、心理疾病和职业病综合防治的诊疗和康复新技术应用;支持中医药特色传承技术、药食同源、新产品示范推广。
(二)绿色低碳领域。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及碳达峰碳中和科技需求,支持工业、建筑、能源、交通等领域节能降碳先进技术,固废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广;围绕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及新污染物综合防治需求,支持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新技术应用;围绕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新技术,支持砂石治理、矿山污染、白色污染等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新技术应用。
(三)公共安全领域。围绕重大自然灾害预防、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科技兴警等科技需求,支持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防范新技术推广;支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与事故防控、危险化学品处置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的转化应用;支持食品药品和饮用水源安全和检测技术,以及社会信息安全、社会治安与禁毒、智慧司法技术、防恐反恐技术和装备产品以及智能反诈骗系统的示范推广。
(四)社会事业领域。围绕质量强市、智慧城市建设,文旅融合等科技需求,支持数字城区、智慧交通物流、文物资源智能化管理、现代教育、质量提升、便民惠民公共服务等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
(五)乡村振兴领域。围绕现代种业、畜禽健康养殖、农业资源利用和保护、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储藏流通、植物病虫害防治与农业绿色生产、智慧农业等方面的示范应用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在鹤壁县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合作社,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诚信承诺书。
(二)项目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
(三)项目实施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任务指标可考核。
(四)采用的技术成果先进、成熟、适用,具备可推广性,技术成果所有方与应用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清晰。
(五)项目实施推广地点须在鹤壁市,具有确定的成果用户和受益人群。
(六)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7月1日后出生)。
(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额度为10—20万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一)项目承担单位(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有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逾期尚未结题的;
(二)对存在科技计划失信行为且仍处于失信保留期的责任主体,或被“信用中国(河南鹤壁)”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三)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涉密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方案、诚信承诺书和申报主体信用报告,市直单位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已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严禁重复申报。
(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可行性研究论证,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意见,择优推荐。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清单。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诚信承诺书、申报主体信用报告各一份(加盖公章),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二)材料装订要求。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装订成册,并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报送时间要求。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请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农村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工作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业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科 王振学 张 凡 杨 峰
联系电话:0392-3328152
联系邮箱:hknsk@126.com
通信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03号5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