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市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鹤政办〔2024〕1号)第15条拟奖励情况的公示

按照《鹤壁市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鹤政办〔2024〕1号)工作要求,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核,我市符合鹤政办〔202 4 〕1号第 15 条奖励政策企业 20 家,拟奖励金额合计 100.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 4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

联系电话:0392—332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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