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部分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终止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工作,根据《鹤壁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鹤科﹝2022﹞39号)要求,对逾期未验收项目进行终止。我局拟对“高纯氢燃料加注研究及应用”、“佳多农林ATCSP物联网病虫害智能图像识别技术研发与应用”两个项目,予以终止处理。现公示项目相关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科技项目与创新平台建设科:0392-332833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392-3316230

联系邮箱:jhytck@163.com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