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日起调整成品油价格

自2024年7月11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110元和105元。调整后我市国VIB车用92号汽油每升8.11元,上调0.09元;95号汽油每升8.66元,上调0.09元;国VI车用0号柴油每升7.76元,上调0.09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供稿:价格科)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