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壁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鹤壁市科普基地的通知》(鹤科〔2025〕5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实地考察和评审论证、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依托鹤壁国民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开展鹤壁市科普基地建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4月30日—5月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和纪检监察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开放合作科 0392-332815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0392-331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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