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委、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年〕939号),现将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1.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并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见附件3和附件4)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请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指导目录)。
3.请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将省企业技术中心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5)、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信用核查报告及联合行文于2025年6月9日之前报送我委,行文需注明近三年税收、信用审核合规情况、材料真实性承诺、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汇总表等,县区相关部门需与市直对口部门做好对接工作。企业申报材料一式4份随县区行文报送(因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评审,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合成PDF)一并报送。
4.根据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有关要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权限已下放的,请相关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自行做好申报有关工作,如有疑问,及时与市发改委沟通。
二、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1.请组织本地2024年及之前获批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做好评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附件6)编制工作,并对评价材料汇总确认(见附件7)。
2.请于2025年6月2日前将评价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送我委邮箱:hbsgkj@126.com,(附件2、7用Office Excel汇总整理后一并报送)。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3.发生更名或重组的企业,需正式行文报送变更申请,并附上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见附件8)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 系 人:李 飞 联系电话:0392-3321371
电子邮箱:hbsgkj@126.com
附件: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