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鹤科〔2020〕28号文件的决定

信息索引号: 11410600005717588J/2025-59450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字号: 鹤科[2025]58号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发文机关: 市科学技术局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鹤科〔2020〕28号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11:46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废止《鹤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鹤科〔2020〕28号)。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该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