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 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 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0 〕 10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2019 — 2021 年)的通知》(豫政办〔 2019 〕 50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一批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的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外省省级遴选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和我省职业培训机构、企业等自行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中征集。

我省于 2020 年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目录清单、有效期到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 “ 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 ” 平台,有意向继续参与政府补贴性培训的,须参与本次申报。

二、征集原则

(一)依法原则。 严格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征集工作,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二)透明原则。 统一明确征集条件、征集流程、征集时间、征集内容,第一时间公布征集结果。

(三)公正原则。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专家独立评审,按得分高低排序,遴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征集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备实际运营条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规范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平台线上培训数字资源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和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无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课程质量不低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三)平台基于云计算服务器集群搭建,视频数据采用结构化储存模式。具备安全稳定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能提供师生互动、集中答疑等线上服务。兼容性好,播放课程应支持多数主流手机和浏览器, 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 PC 客户端、手机移动终端等)、培训方式多样化。

(四) 线上培训人员实名制、培训过程可记录、可监管、可追溯。

1 .学习前应具备完成实名制操作,包括基础信息、人脸照片、身份证照片的功能。具备每次登录学习前的活体检测功能,确保学习者为注册培训者本人。

2 .学习中具备查看和监控学员学习情况功能,连续 5 分钟内至少一次弹窗管控;每个课时均应有不低于 1 次抓拍或自拍,并做好留存;具备单个学员学习账号无法多处登录、多窗口播放视频等管控功能;学员通过该软件首次观看课程进度条不允许快进拖拽和倍速播放;具备断点续播功能,即学习过程中断后,再次进入课程可从断开位置继续学习;具备满足培训主管部门后台监管,向培训主管部门、审计部门、企业、培训机构等生成监管及管理账号,对学习情况做到实时监管。

3 .学习后应具备学习数据导出、生成合格人员学习证明等功能,且证明信息清晰全面,利于监管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软件应具有安全防护及容灾备份功能,具备相关信息至少 3 年以上的储存条件;平台应具备针对学员学习轨迹进行合规性自查功能,判断是否有刷课行为。

(五)线上课程应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企业岗位规范要求,职业(工种)不少于 4 个且形成从初级到高级相对完善线上培训体系; 授课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操作水平,有相应职业(工种) 3 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六)平台资源有免费的公共课程资源,为培训学员提供政治理论、党史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公共道德、法律、工匠精神、安全知识等内容学习,相关内容总学时不少于 50 分钟。

(七)平台能满足实际培训需要,针对不同机构、企业的需求进行单独开班管理。

(八)具备防虚拟摄像头打卡功能,切实保障学员真实有效参与培训。课程资源清晰,精度不低于 720 P ,支持大量用户同时访问,并发量达到 5000 人以上。

(九)自愿接入网络监管平台,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征集、评审、公示时间

(一)征集时间。 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4 月 25 日,须于 4 月 25 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可采取邮寄或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大厅递交等方式,严禁将材料直接递交至业务处室,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申报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审时间。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三)公示时间。评审结果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 2 个工作日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平台所属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作协议(由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并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管理。不签订合作协议的视同自动取消入选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优质平台申报表(见附件)。

(二)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 ICP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社会力量办学许可等相关、有关单位证照信息(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平台所属机构印章),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三)平台建设材料,包括平台架构、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培训过程管理技术、培训结果统计服务、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商业秘密等信息除外)。

(四)平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介绍等信息。

(五)平台培训内容材料,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大纲、培训资源、培训流程、考核安排等信息。平台引进的资源由平台所属机构对合法使用作出承诺。

六、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 11 号 D509 房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张   伟   张耘康

联系电话: 0371 — 69690328  69690370

 

附件: 河南省“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优质平台申报表.docx

 

 

 

2021 年 4 月 9 日

 

附  件

 

河南省“互联网 职业技能培训”优质平台申 报 表

 

                                   时间:  年   月  日

一、基本信息

平台名称


网     址


ICP 备案号


注册登记机构


所属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二、平台简介

(简要叙述平台架构特点、技术优势、培训服务优势等)

三、平台培训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专业(职业 / 工种

培训形式( 录播、直播、互动等)

培训课时

资源来源

拟收费标准(免费或

元 / 课时)
































































四、其他












 

注:申报单位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平台所属机构印章,本表可增行或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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