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遴选范围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二、遴选数额

2021年度遴选10名左右。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我省从事基础研究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在对符合遴选条件人数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下达推荐指标。对省直管县(市)不再单独分配申报指标,如有符合条件人选,每个省直管县(市)可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含非公经济组织和中央驻豫单位)推荐工作;省直单位推荐工作由省直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组织开展。

(三)各地、各单位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所推荐人选必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后,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单位的名义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地、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人选进行评审,将评审通过的初步人选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评选委员会,对各类人选进行复评。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以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纸质材料通过机要交换或邮政快递的方式寄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D619A室)。

(二)电子数据。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报送。

六、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均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接收端口将关闭。

七、有关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豫人才〔2021〕1号)精神,各地、各单位可在分配的申报指标数外,多推荐1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遴选条件的优秀人才。

(四)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9690297

电子信箱:hnttsb@126.com

(二)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7173779

2.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9—69933023

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23666646

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5—2979956

5.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2—2209606

6.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2—3367678

7.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3696611

8.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2118928

9.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3—6665618

10.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4—2621126

11.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1993

12.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2976826

1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7—63169619

14.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0—3289823

15.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6—7676851

16.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8387800

17.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6—2814398

18.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1—662002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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