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我办组织有关行业专家分别对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南阳、信阳、驻马店市和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等13地市及巩义市、永城市等2个省直管市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2020年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成情况为:2000t/d普通水泥熟料生产线4条,3米磨机9台;炼铁630m3高炉1座;炭化室4.3米焦化炉39座(除5座焦炉经省政府同意用于新建焦炉烘炉延迟到4月底淘汰外);无磁轭中频感应电炉4台;30万吨以下合成氨生产线13条、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228台;10万吨以下独立碳素企业18家;发电机组5台;砖瓦轮窑13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河南省202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docx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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