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产煤省直管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
近日,省委书记王国生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及典型事故情况的通报》上批示指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点仍然不少,相关部门要一环扣一环,把工作抓到位,把漏洞堵死、堵严。省政府代省长王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国矿山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的专题报告上作出批示:“各地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特别是矿山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防止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矿山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周霁、副省长武国定、费东斌也分别作出批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五一”将至,“七一”即将到来,做好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各地、各煤炭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立即传达贯彻到基层一线。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科学的防范措施、有效的责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煤矿安全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立即行动,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一)全面开展“六严禁、三严格”措施落实专项检查。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严禁违规爆破和动火作业,严禁违规转包井下工程,严禁使用淘汰设备工艺,严禁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以及严格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管理,严格带班下井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等9项严厉措施,各地各煤炭企业要逐矿、逐项开展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行为。
(二)全面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以及《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近期三起煤矿事故的通报》(矿安〔2021〕41号)精神,深刻吸取山西石港煤业“3•25”和贵州东风煤矿“4•9”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以及新疆丰源煤矿“4•10”重大透水事故教训,针对三起事故发生的原因,煤炭企业和煤矿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有效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不敢动真碰硬等问题,各地、各煤炭企业要举一反三,逐条对照开展自检自查自改,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实不严不深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煤矿事故发生。
(三)全面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各地、各煤炭企业要把“一通三防”工作作为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牛鼻子”扭紧抓牢,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要按照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题会议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制度措施和作业规程等技术资料审查、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安全投入、强化瓦斯地质保障、不断优化矿井开拓开采布局,全面夯实“一通三防”工作基础。要以矿井通风、瓦斯综合治理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利用、防尘、防灭火和监测监控等为检查重点,推动矿井“一通三防”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坚持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狠抓区域防突措施落实、火工品管理、井下违规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管理,加强灾害预警分析处置,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全面开展“雨季三防”和防治水专项检查。随着温度升高和降水量不断增加,各地、各煤炭企业要提前安排、超前部署,立即组织开展汛期专项检查。要严格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应急值守和会商研判,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雨季“三防”工作方案,盯紧地面裂隙、河床、废弃老窑、矿井采空区等关键地点,对矿井排水系统、供用电系统、地面建筑及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清、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掌握不清的,坚决不允许生产建设。要不断强化矿井水害区域超前治理,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水害防治措施,完善并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面做好防汛物资储备,确保各类水害风险管控到位。要赋予井下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安检员以及调度值班人员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权利,遇到险情立即停产撤人。
(五)全面开展顶板和冲击地压专项检查。认真落实《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顶板管理和冲击地压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以顶板管理和冲击地压防治有关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支护设计和防冲设计的编审情况、矿压观测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开掘及回采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情况、冲击地压矿井防冲教育培训及综合防冲措施落实情况、冲击危险性监测预警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作为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进一步规范现场施工工序,结合矿井煤层及顶底板实际情况优化改进支护方式,合理设备选型,提高支护强度,严禁空顶冒险作业。要紧盯综采工作面倒架扶架、液压支架调斜、顶板破碎带绞架支护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强化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近年来顶板事故发多势头。冲击地压矿井要认真执行《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全面排查整改冲击地压问题隐患,严格按照核定能力、开采强度等科学组织生产,合理划分“三区”,严格落实“三限三强”防冲措施,坚决杜绝冲击地压事故发生。
(六)全面开展煤矿机电运输专项检查。深刻吸取重庆松藻煤矿“9•27”皮带磨损引起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各地、各煤炭企业要以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建立执行情况、机电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机电设备情况、产品合格证和防爆合格证及煤安标志的齐全有效情况、提升运输及通风压风等大型固定设备的检测检验情况、机电运输设备各类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完善及灵敏可靠情况、井下供电系统的过流、漏电及接地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情况、防爆电气设备的运维检查试验情况、各类皮带和电缆的阻燃抗静电情况等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严防设备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行,坚决防止机电运输设备设施事故发生。
(七)全面开展专业化施工队伍专项检查。对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专业化施工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煤矿专业化施工队伍的要求、管理和监督监察3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确保煤矿专业化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条件满足要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禁违规转包、挂靠外包队或使用劳务派遣工等。委托单位要将煤矿专业化施工队伍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考核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保障其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煤矿专业化施工队伍纳入监管执法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三、狠抓落实,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一)严格监管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制度》,全面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分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按照一处煤矿一个监管主体的原则,认真抓好日常监管,严禁责任层层下放。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打非治违”行动,提升监管效能,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主体责任落实。煤炭企业要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原则,以“关键少数”责任落实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努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企业安全管理共同体,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派出4个工作组对各地、各煤炭企业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本《通知》情况,开展不间断暗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发现工作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等情况的,将采取全省通报、组织约谈等方式予以惩戒,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向当地政府或省政府国资委提出组织处理意见建议。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