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21〕1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索 引 号 10001-01-2021-0008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标  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发文字号 豫政〔2021〕17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豫政〔2021〕1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更好保护和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确定郑州市二砂历史文化街区等10个街区为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加强城乡传统格局和风貌管控,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编制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制定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

  附件

河南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1.郑州市二砂历史文化街区

  2.郑州市国棉三厂历史文化街区

  3.洛阳市涧西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

  4.博爱县清化街历史文化街区

  5.南阳市民主街历史文化街区

  6.南阳市解放路历史文化街区

  7.新县首府路历史文化街区

  8.浚县南小西门里街历史文化街区

  9.郏县东城门历史文化街区

  10.郏县西关历史文化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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