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复工复产的公告

  2021年7月11日至12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北监察分局、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在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预验收的基础上,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煤矿(简称鹤煤九矿)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根据专家验收意见,鹤煤九矿对验收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了现场复查,矿井具备复工复产条件。7月16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豫工信煤行函〔2021〕266号予以批复,同意鹤煤九矿复工复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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