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建办〔2021〕40号)要求,河南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4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30018辆,补助资金171575.4561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河南省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4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重点对4家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情况,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371—65509871
省财政厅 0371—65808918
省科技厅 0371—65908396
省发展和改革委 0371—69691525
电子邮件:hnzbgy@163.com
附件: 2016—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