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电总局、林草局、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581号)要求,经地市申报、要件审查,国家评审确定我省84个拟支持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8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691439、69691912
附件: 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表.xls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