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煤电机组节能低碳标杆引领行动实施方案》(豫发改电力〔2021〕455号)要求,经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组织专家评议,确定了2021年煤电节能低碳标杆引领机组名单(附后),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22日
联系电话:0371-69691140(兼传真)
邮寄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电力处
邮政编码:450018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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