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6〕170号)规定,经企业所在县(市)、市发展改革委及我委初步审查,拟将符合准入条件的46家企业纳入河南省第九批充电设施运营商公布目录,并公示申报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即日起一个月。凡对上述企业纳入河南省第九批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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