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申报程序

  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编制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经认真审查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随申报情况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以及推荐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情况表用Office Excel格式,采用光盘或U盘拷贝方式)一并报送。

  联 系 人:王飞

  联系电话:0371-69691302

  电子邮箱:hngkj@126.com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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